Wednesday, July 11, 2007

先证明自己、再讨价还价

易建联被密尔沃基雄鹿以第六顺位选中,却不愿去那里打球,最近闹得沸沸扬扬。让我说,非常不明智,这也许是他经纪人的错,不过最终决定权阿联应该掌握在自己手里。为什么一定要去华人多的城市呢?难道阿联也象很多中国人一样喜欢扎堆儿?只要球打得好就会得到城市的爱戴,不管你是不是美国人,象小牛的诺维茨基、灰熊的加索尔,不都是各个队的头牌?其实去密尔沃基又何妨,那里没有巨星,但这正是他的机会。更何况他还没证明自己在NBA球场上的实力,没资格跟东家讨价还价。退一步说,三四年以后,新秀合约结束,完全就可以去别的城市打球。在处事的态度和方法上,显然比姚之队差了一截,真的不希望易之队变成王治郅第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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